2021绍兴新昌购房政策最新消息-九游会网址多少
导语 被征收人享受10%购房奖励的起始日为房屋征收范围通告之日或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货币安置10%重新购房奖励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新昌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与奖励实施规定》精神,现将货币安置10%重新购房奖励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被征收人享受10%购房奖励的起始日为房屋征收范围通告之日或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采用附生效条件协议的拆改项目,协议生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奖励。
二、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房方可按规定享受奖励,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二者不一致的,以时间早的为准。
三、被征收人应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购房奖励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按揭手续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被征收人提交的资料,审核确认后向重新购房的被征收人支付奖励。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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